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及新甫京关于“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的相关规定,2022-2023年度在校国际学生“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现已开始申请,具体事宜如下:
一、奖学金的类别、资助额度及资助办法
奖学金类别 | 资助额度 | 资助办法 |
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 一学期/一学年学费减免 | 2022-2023学年学费减免 |
二、申请范围及要求
1、申请人范围为:2019、2020、2021级本科生(不含2020级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生),2020(三年制)、2021级硕士研究生以及2020、2021级博士研究生(2022年毕业的学生不参评)。
2、申请人上一学年(2021年春季和秋季学期)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高于3.5或所有课程平均分高于75分(请使用附件中带公式的表格自行核算GPA和平均分以确认成绩是否达标,我们会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复核)、品学兼优、身体健康、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3、已经获得本国政府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以及其它组织任何形式资助学费奖励的同学不具备申请资格。
注:
2022学年休学或延长学习期限的学生,不能申请该项奖学金。
三、申请及评审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电子版奖学金申请表。
2、按申请表内容逐项填写,学部(院、中心)推荐意见以上各项内容必须全部填写。
3、提供2021年度(包含2021年春季和秋季学期)的成绩单。注:2021级同学只需要提供2021年秋季学期成绩单。
4、提供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证明;或各种学术、文体、艺术、公益活动等的获奖证明。
5、4月30日前将申请表、成绩单等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来华留学事务办公室邮箱cuclxs@126.com。邮件标题请用“2022在校生奖学金+本科/研究生+姓名+学号”。
6、5月15日在新甫京(境外学生教育中心)网页公示获奖结果。
四、说明
1、凡有下列行为者不得申请。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者;②:违反新甫京校纪校规者;③:违反社会公德并造成不良影响者。④:当年专业必修课有一门(含)以上不及格者。
2、学校每年将对获奖学生的学习情况、日常表现进行评定。获奖学生在学习期间因有违犯中国法律、违反校纪校规行为,以及不符合奖学金的相关规定者将被取消奖学金资格,并须退还所获奖学金。
3、申请人条件不符合规定或申请材料不全时,视为申请无效,不予受理。
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五、新甫京(境外学生教育中心)来华留学事务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86-10-6577-9359
Email:cuclxs@126.com
新甫京(境外学生教育中心)
2022年4月12日